吉林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吉林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

最低工资2018-10-17王新老师

2018年吉林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吉林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  

最低工资是支付给劳动者在每小时,每天,每月从事的对等工作的一笔最低金额。最低工资通常是通过每个国家各自的劳动法而制定的。2018年吉林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吉林2018年调整最低工资最新消息什么时候公布?高教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吉林各市最低工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目前2018年吉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7年的。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17〕9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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