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那么2018年福建最低工资多少?福建最低工资标准2018还没出来,一般都是用2017年的,下面就来看看目前福建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吧!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近几年,国家宏观经济好转,各地陆续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5月福建上涨了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标准比原先高出200元,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福建省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5年7月,当时是分为四档,分别是1500元/月、1350元/月、1230元/月和1130元/月;而今年的5档标准提高到1700元/月、1650元/月、1500元/月、1380元/月、1280元/月。其中,厦门六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700元,福州各区县实行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福建省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