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对外公布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下面高教网带大家详细了解,欢迎阅读。
第二档标准为1350元,范围有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第三档标准为1230元,范围有
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仙游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区、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霞浦县、古田县。
同时公布的,还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莆田市四个区(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3元/小时,排在全省第二档标准;仙游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0元/小时,排在全省第三档标准。
最低工资制度对职工的意义
每年4月左右,各地都会发布本地区本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最低工资制度的持续推行,一些员工对最低工资制度也有了更多、更深的了解,也对最低工资制度给予了更大的期盼。近日,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职工收入及家庭生活的影响——2015年上海工会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报告》。报告显示:62.2%的职工认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略有作用”,16.3%的职工认为“作用很大”,两者合计占78.5%。
一些员工之所以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有相当大的作用,主要基于如下几个因素:一是最低工资制度对职工收入增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二是最低工资制度间接推动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员工工资增长机制,增加了员工的经济收入;三是最低工资制度为各级工会组织从源头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使一些用人单位变相降低和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变得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