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郴州市最低人员平均工资

最低工资2018-08-26李天扬老师

2018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大家参考!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1280元,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为1130元;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12.4元,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为11.6元。适用时间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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