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最低工资为每月1450元
百色新闻网—百色早报讯(记者 梁力升)从本月1日起,我区开始执行2018年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记者从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后,百色的最低工资调整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百色市各县、县级市的最低工资调整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本次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共分三类,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含东兴)、钦州被分为第一类,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被分为第二类,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各县、县级市、自治县被分在第三类,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据了解,广西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与前一次调整相比,百色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210元/月涨至1450元/月,每月增长240元,增幅约12%,百色市各县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000元/月涨至1300元/月,每月增长300元,增幅13%。此外,经过本次调整后,县级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各县、自治县合并,同为1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