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40元
小编从日照市人社部门获悉,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日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50元调整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5元调整为16.4元,增长5.8%。这次调整是日照市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的第十五次调整,上次调整是2016年6月1日2017年日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40元2017年日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4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一条“红线”2017年日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40元文章2017年日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40。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最低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