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
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将如何调整?
调整后
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
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也相应设五个档,分别为
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
与调整前相比
月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物价影响后的
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
新标准适用于哪些地方?
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要求,采取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庭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GDP、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周边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企业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因素进行调整修正后得出。
福建省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7月1日发布的,此次调整后,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完整版政策及解读
如果你认为自己工资远高于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