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标准上调到1890元/月
近日,小编获悉,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消息,从2017年7月1日起,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而常州也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770元/月上调到1890元/月,增加120元;金坛区、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600元/月上调到1720元/月,也增加120元。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5.5元/小时上调到17元/小时;金坛区、溧阳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4元/小时上调到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小编了解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在促进富民增收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于民,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促进我市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