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科长介绍,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需要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在这20年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调整了11次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1997年至2000年4年只调整了1次,而2001年一年内调整了2次。
涨幅方面,前十年(1995年至2004年)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只增加了260元/月,但从2006年调整至今,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了900元/月,特别是从2012年至,每年的最低工资都增长了2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这十几年内也增长了10元/小时。从1995年的200元/月,到现在的1400元/月,桂林最低工资标准涨了6倍。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黄科长说。
工资调整是把“双刃剑”
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来,每次调整基本都伴随着工资的上涨,而这样的调整也对企业与工作者产生了不少的影响。
不少按小时计费的工种受益于工资上调,薪酬能够有比较大的涨幅。一名建筑工人告诉记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他的小时收入会有所增加,“每小时增加了3元,按一天工作8小时来算,每天能多增加二十多元,而很多时候我工作的时长是大于8小时的。”尽管他现在的小时工资已经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工资调整也会带动他工资的增加。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必然的,这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黄科长说道,“一方面它能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但另一方面也加大了用工成本,对于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影响是最大的,因此实际上这是一把双刃剑。”
黄科长还为工资上调算了一笔账:“工资每上调1元,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实际是上涨了1.4到1.5元,因为这里面又包含了社保费用的增加和其他人工成本的增加。”
记者采访到的不少企业的说法也印证了黄科长的这一观点。桂林一家生产企业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工厂工人的工资都是以基本工资与计件工资计算,而基本工资的标准一般都是参考最低工资标准,“看政策今年也会上调,工人们也普遍表现了加工资的意愿,即使是为了留住人,也要上涨工资了。”王先生说道,同时他还无奈地表示,“每人上调200元,其实对工厂来说还是有一定压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