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次3,月标准1480元,小时标准15元,实行地区:井陉矿区、井陉县、晋州市、新乐市、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灵寿县、定兴县、望都县、雄县、高阳县、容城县、博野县、清苑县、蠡县、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固安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清河县、任县、内丘县、宁晋县、南宫县、临西县、渤海新区(含中捷、南大港、临港)、泊头市、河间市、吴桥县、肃宁县、冀州市、深州市、枣强县、故城县、景县、安平县、兴隆县、平泉县、宽城满族自治县、滦平县、承德县、怀来县、涿鹿县。
档次4,月标准1380元,小时标准14元,实行地区:赞皇县、顺平县、唐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易县、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广宗县、临城县、威县、巨鹿县、平乡县、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献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口塞北区、察北区、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怀安县、蔚县、张北县、赤城县。
《通知》指出,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艰苦岗位、露天采矿、流动施工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除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项目外,还包括应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6]10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政府批准,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