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特色指标
今年我单位新组建,半年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得到了业务主管部门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药监局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县委政府的肯定。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争取各项荣誉。
在省、州、县文明办的关心和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努力创建,成效明显。经过对照《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条件与管理办法》和《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逐项自查,自查得分100分。
篇二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复查和评选全国、省级、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的通知》(青文明办〔2015〕63号)精神,我局对近一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总结。现将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主要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14-2015年度,市盐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立足提高党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深化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我市创建"文明、和谐、幸福、宜居"的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把创建和维护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组织人事处处长任副组长,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确保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形成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局机关党委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机关各支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当好部门行政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当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两手抓的工作格局。
三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文明引领作用,狠抓党员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说是队伍建设,作为以党员干部为主要构成的局机关,党员队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力量和风向标,党建工作是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我们围绕和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立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狠抓机关党的建设。年初,对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进行了改选,对调整后的机关各支部领导班子进行了优化配置;制定下发了《机关党员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决策精神的宣讲教育力度;创新党课教育举措,在坚持党的主要领导上党课的基础上,把普通党员纳入授课体系,由每个支部承担一个教育专题,每个教育专题分成3次党课,由每个支部选派三名党员轮流上党课,支部书记必须至少上1次党课,党课形式由原来的读书读报改为多媒体课件,党课内容由原来的照本宣科改为谈体会、讲心得;年内组织开展了1次党建工作座谈会,各支部书记畅谈党建工作心得,相互取长补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