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自查报告3篇

自查报告2018-06-04三水老师

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自查报告1

20xx年,烟台市福山区地方税务局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地税实际,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的要求,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三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税收关系,有力推动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经深入自查,现将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

为切实加强地税部门三个文明建设,区局党组高度重视,从区局到每个基层单位都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为不断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我局坚持将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行政工作有机衔接,先后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在全局实行“一岗双责”,一把手对文明创建负总责,亲自抓,坚持定期召开调度会,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税收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落实考核,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管好一级,并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平时随时检查,定期重点抽查,年终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严格追究责任,较好地保证了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营造人文环境,提高整体素质

(一)深化思想教育,着力提高干部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

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的带动作用,以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科学等为重点,定期确定学习内容,通过集中讨论、观看视频课件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体学习,按照班子分工经常性深入分局、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提高领导能力。同时,围绕造就廉洁勤政、文明高效的干部队伍,以“五个好”、“五带头”为标准,深入开展了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突出主题,围绕中心工作先后组织了党风廉政教育、四德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为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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