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一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总工会第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确定的全省工会xx年度总体思路,落实“打牢工会物质基础”的工作任务,全面加强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云工[xx]23号及云狱电[xx]128号文件精神,配合监狱系统做好基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我狱积级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本单位工会财务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对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工会财务进行了自检自查,认真查看会计凭证账簿主要清查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和非财划经费是否按比例足额计拨。经与财务科、劳资科相核对工人、干部工资总额对此两年度计拨经费进行统计核实xx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1613053.00元计拨工会经费为32261.06元实际拨入数为32503.74元,干部工资总额为5563644.00元计拨经费为66763.73元,实际上拨入数为60528.35元干部少拨经费6235.96元。xx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1676199.40元计拨经费为33523.99元实际拨入数为33727.19元干部工资总额为7151087.40元计拨经费为85812.87元实际拨入数82554.34元,xx年干部增资未提工会经费故少拨3260.66元,此两项经核实后将在xx年度补拨付工会。
二、工会收到行政计拨非财划经费都按比例足额上解。
三、系统工会对下补助的送温暖款、专项补助款都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总之,我单位工会严格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收支,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建立会账簿,按时记账,及时核对银行、现金日记账,按季编制基层工会资产负债表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表,年终编写财务工作总结,会计资料信息真实、正确、合法、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自查报告二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