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一:
按照《xx县财政局xx县监察局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县审计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双财发〔2015〕35号)文件要求,我办对1月至今私设“小金库” 及滥发钱物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自觉予以纠正,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自查自纠组织实施情况
接到通知后我办迅速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由财务会计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布置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了我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时间,要求各科室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坚决清查按要求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自查自纠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情况
经过自查,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财务报销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统一通过金财大平台报销,支付中心确认支付,杜绝坐支行为。我办在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未出现违规行为。1月至今未发生滥发钱物情况。
三、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我办全体人员对“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我办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一)从源头抓起,全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