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荐读】

自查报告2018-09-21三水老师

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为建立“人员随机、企业随机”的行政执法抽查新模式,避免检查任性、执法不公现象发生,根据省厅和主管局相关工作部署,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要求,一是规范建立抽查事项清单。继续认真梳理,依法、全面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做到依据充分无遗漏;不断完善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二是准确界定事项抽查内容和要求。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职能,明确每个抽查事项的检查内容和检查人员责任,合理确定抽查频次和比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加强抽查结果的公开应用。将双随机抽查机制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抽查对象,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按时整改的同时,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近日,广西灵川县安监局印发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在全局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即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定期对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更新。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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