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追责问责的严肃性。把严肃追责问责作为处理“带病提拔”问题的有力抓手,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让相关责任人员吃到苦头、感到疼痛,倒逼权力规范运行。突出“一把手”这个重点,每次调整使用干部前,地区或部门“一把手”要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内容包括干部动议的前提条件、提出方式、动议内容及动议程序,如果动议产生意向人选,必须说明“一把手”与被推荐人的关系、被推荐者的综合情况、主要特点以及推荐理由、使用建议等,一旦出现“带病提拔”情况,上级部门即可依此对“一把手”严肃追究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防止责任分散和推脱。厘清追责情形这个关键,按照造成“带病提拔”的原因,科学明确适于追责的具体情形,比如主观上有意隐情不报、主动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的行为、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因明显失察失误造成的等等,并视责任大小、造成后果和影响的程度等,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降职、免职等不同程度的追责措施,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把握责任到人这个根本,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详细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情况,一旦出现“带病提拔”问题,即依据全程纪实系统深查细究、一查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程序,一直追溯到可以查实“患病”的最早阶段,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责任,对之后历次提拔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责任追究的“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不让任何一个与“带病提拔”问题相关的人员逃离责任的追究和处罚。
三是突出防微杜渐,提升干部监督的时效性。把干部身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等“微问题”重视起来,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制度化监督预警,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从源头上铲除“病毒”滋生的土壤。推行“法德廉”联考,会同纪检、宣传、司法等部门,采取参观见学、课堂教学、专家讲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分批次、分阶段组织拟提拔干部开展“法德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并组织进行“法德廉”专项知识测试和民主测评,把干部知法、尚德、崇廉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确定是否提拔任用的“硬杠杠”。推行“四德”联考,建立以考核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联考”运行机制,采取正向评德、反向测德、走访察德、组织核德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干部“四德”情况,在此基础上,注重“四德”考核结果的运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干部进退留转,对“四德”考核不过关者,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用。推行“微问题”监督,研究制定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微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把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等“微问题”分类细化为具体表象问题,并针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分别制定相对应的提醒谈话、函询警示、诫勉督查等预警措施和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利用“12380”信件、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信访举报平台和干部监督“三员一网”,动态监测、搜集、甄别涉及干部行为失范、作风失规的有关“微问题”信息和舆情,对经查实涉及相关问题的干部,及时实施监督预警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