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科技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采取全面检查、整改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组织召开“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传达省市县关于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成立县科技局“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我县科技扶贫领域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
县科技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科技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深入村组实地查看,走访调查,约谈村委会班子成员以及部门内部自查等方式,有针对性的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压力传导到末梢。
(三)整改提高阶段
县科技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具体措施,全面整改提高。在全县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结束后,向县纪委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呈报专项行动书面报告。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科技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永宏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赵世富、纪检组长董洁为副组长,武洋、杨子选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细化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协同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在行动中仔细查阅有关账目、资料数据,进村入户,认真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规范检查人员行为,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地开展行动,保证行动不走过场。
(三)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扶贫攻坚行动不力,政策和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要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施“一案四查”、严格倒查问责,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