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廖建军、张小恒。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政工室。整改时限:10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14、牢固树立求真务实观念,多做事、不空谈。进一步精文减会,改进会风文风,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和现代通讯方式,积极探索创新高效传达贯彻会议文件的方式,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群众,杜绝“文山会海、空话套话”问题的产生。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整改时限:10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15、增强公仆意识,拉近群众距离。继续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立案大厅建设,坚持院领导下访包案督查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健全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在不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的情况下能优则优,能宽则宽,尽心竭力给予帮助。
责任领导:黄键。责任部门:院立案庭。整改时限:10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16、加强党风廉政工作,杜绝接受请吃现象。明确职责、权限,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廉政监察员、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规定,杜绝法院办案的利益驱动行为,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接受请吃等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领导:廖建军。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7、增强主动作为,改变衙门作风。针对部分当事人反映我院安保过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安检和接待制度,公开所有法官联系号码,要求接到约见电话的法官必须及时接待,消除群众的距离感。今年要开展6次以上“送法进企业、送法进课堂”等活动,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调解,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领导:舒杰、段少书。责任部门:院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基层法庭。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18、加强监督管理,杜绝选择性执法。制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兑现承诺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爱岗敬业、党性党纪、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不得挑肥拣瘦,符合规定的必须立案处理。院审务督察组每月就该问题要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确保群众利益得到及时保障。
责任领导:廖建军。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