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习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是对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而县级恰恰又处于整个体系的重要位置,如果县级领导或部门出现作风问题,那么会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利益。因此,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势在必行。笔者认为,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首先要求干部需加强党性锤炼,坚定信念,保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其次,要有完善的问责制度。这样才能持续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锤炼自身,坚定信念。习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如今,一些干部对自身要求简单化,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不作为,久而久之,就会思想上得“软骨病”,不断出现作风问题。开始图一时之快,贪一己之私,乱作为,面对群众口是心非,表里不一,从而影响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干部锤炼自身,坚定信念的需要。只有干部的理想信念“健康”了,才能保持有利于群众的理想抱负,切实的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
完善制度,严于问责。在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过程中,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应逐项整治,对症下药,完善制度。把不干事,怕干事的人请出去,把想干事,愿干事的人请进来,使能者上庸者下。这样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于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乱作为的,应当严于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这样就会在基层干部中形成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把“三严三实”制度要求形成一个常态化、长效化的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