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监管和管理方面,我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及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股所级以上的人员分别作出了拒收受红包的承诺书,局党组还专门针对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家属发出了《廉政倡议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一)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干部职工职责分工,做到按时上下班、外出办事告知、有事请假。对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旷工等行为做出了规定,严肃了工作纪律,使机关内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根据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自己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强化监督。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明察暗访,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对申请许可企业(人)进行走访,是否有人为的设置障碍;对案件查办采取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是否有不文明执法、不公正执法等情况。
四、细化制度措施,落实廉政工作。
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着重抓了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土地与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在保障房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廉租房实物配租活动中,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参与监督,保证招投标和廉租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优化房屋产权登记程序。推行“平行受理、集中审核、综合发证、全程监督”的管理模式,实行“业务归并、权力分散、相互监督、统一管理”和“一个人可以办所有业务、一宗业务不能一个人办”的约束机制。同时对全市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办证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三是建立健全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廉政评议制度、谈话告诫制度等,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五是班子集体还公开做出廉政承诺,带头踏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等,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六是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申报监督工作和述职述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