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勤政廉政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所负责人,科(室)所负责人与本科(室)所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具体,责任明确,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促进效能政府建设;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以会代训、外出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力度,重点解决好系统干部职工基本功不牢和分析处理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努力建设“学习型”队伍。三是结合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实施,使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效能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政治敏锐度和工作效率,建设“服务型”队伍。四是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友善、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良好人际关系,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和谐型”队伍。五是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按照县纪委要求组织局班子成员、科(室)所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到曲靖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建设“廉洁型”队伍。六是认真执行联系制度,加强与部门、基层和群众的联系,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情况作为衡量财政部门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尺。七是从严执行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严格信息考核,加强信息宣传,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平台积极寻求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促进财政工作全方位有效开展。县财政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