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效能建设。一是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和重点项目效能监察,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截止11月底,完成建筑审批量822.87万平方米,收取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4.54亿元。二是审批程序精简高效。建设一流水平的规划信息平台,进一步精简合并规划审批流程,在全市首创推行容缺受理,在土地手续完善后最短时间内发放规划许可证件。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将主要业务审批科室整体搬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全市第一家审批全程进驻的单位。对工业园区、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实行全程代办,为“5115”工程、重点工程、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超常规服务机制的保障下,园区内90%以上项目的规划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旗滨玻璃搬迁、通用机场选址等一大批重大项目实现了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三)提升服务水准。一是工作对接及时迅捷。积极主动与各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项目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就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出让等需要规划部门服务的事项进行协商沟通,一次性向各区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回复规划意见,仅今年就回复项目近200个。二是项目服务主动有力。通过容缺受理,全程代办规划手续,完成城市四区范围内42个安置房项目选址,用地面积3429亩,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可建2.64万套安置房,有力推动了全市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20XX年的湘商大会期间,主动策划、包装了38个重大招商项目,逐一研究明确了相关招商项目的区位、业态及规模等主要内容,通过提前介入为吸引项目投资、加快项目落地创造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四)开展专项治理。重点督查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出具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根据规划工作特点,将建设项目调整容积率、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配套费的收取作为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组织专门班子,抽调骨干力量,深入各房产企业、建设单位,通过现场查看、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排查了2012年3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以及市政设施规划许可共计284个项目,经核实,这些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均依法依规进行,没有进行规划变更和容积率的调整,相关配套费的收取也都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没有配套费流失等情况。
(五)严管执法行为。一是转换执法工作模式。根据城市四区区域划分,实行了定人、定位、定责的“三定”管理模式,每一个项目由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共同负责,全过程跟踪服务每一个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跟踪管理手册》的操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业务流转,加大批后跟踪管理与服务的力度。二是夯实执法工作责任。坚持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作为规划执法的中心工作来抓,特别是对基槽验线、正负零、主体控制点、外立面、色彩、装饰材料、退让空间、停车位配置等各个细节进行严格把关,每个管理环节都落实到人,记录在案。一个建设项目从规划验线到规划核实验收,不少于7次到现场跟踪监督,基本上杜绝了违反规划审批内容的建设项目,较好的保证了项目按规划方案实施建设。三是理顺管控工作机制。将规划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与分局巡查人员合署办公,互相监督,联调联动,实行拆违控违工作网格化管理,着力保障重点工程的拆违控违工作顺利推进。截止11月底,共拆除违法建筑1077栋(处)、面积62.3万平方米;配合重点项目建设拆除建筑450栋(处)、面积60.2万平方米;控制违法建设165栋(处)、面积7.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