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8月底前召开动员会,主要领导针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存在的突出问题打招呼、提要求,对本单位开展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9月1日-9月底)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等方式,联系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层次查找问题,发放征集意见建议函,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针对问题清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领导班子对照单位问题清单,干部职工对照个人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10月8日-10月底)
国资办纪委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腐败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督查力度,根据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同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明查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设监督举报电话:2663091。对明查暗访和监督举报发现的腐败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11月底前)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实际,将集中整治成果用制度固化下来。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内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国资办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与纪检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与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安排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为专项活动主要负责人,各小组成员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查找身边干部腐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消除“护短”意识,国资办纪委要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务求实效。结合各自实际,针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自查自纠,认真剖析问题,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