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2)

自查报告2018-11-14李一老师

(二)围绕重点,狠抓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县市容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监察、工作协调、单位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我局针对日常工作纪律、公车管理、勤俭自律等方面下达了专项通知,要求局属二层单位、各股室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的实施意见,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节假日期间要求公务车辆定点封存,不得公车私用,访亲探友;加强公文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发文数量、质量。

(三)结合业务,促工作进展。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今年以来,我局从过去每月一次班子会、干部职工会的固定模式下,转变到如今“须开则开”,压缩会议4个,与2012年同期相比精简50%,所组织的会议也大大压缩会议时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同时,在日常工作上,在不影响工作效果的前提下,压缩了各类工作报告和材料,精简了文件数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系统内的相关通知尽量通过网络传输,减少纸质文件和资料,降低运行成本,今年以来,压缩文件32件,与2012年同期相比精简20%。二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单位干部职工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机关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三是规范做好日常工作。节假日期间,局领导走访慰问干部职工坚持做到轻车从简,自觉做到不增加单位负担,千方百计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领导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没有接收现金(礼金)、有价证卷支付凭证(购物卡)及土特产情况,没有公款吃喝、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没有公款旅游,并切实做好和规范了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单位封存公车数3辆。

(四)强化督查,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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