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做到“七个一”,让基层单位或企业来我局办事“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并做到“一问就知,一看就明,一听就懂、一办就成”。全心全意为基层、企业服务已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
四是积极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统计局列入全程办事代理制的行政服务(管理)事项为2项:统计登记(单位),统计登记(建设项目)。2005年网上公开的项目已达6项,公开栏已设7项,截止到11月底即时办理统计登记证2528项,每月定期网上报送统计数据达2000余单位。
五是坚持提拔干部、发展党员、录用统计工作人员公开的原则。2005年局党组在竞聘干部、发展新党员、招录统计工作人员工作中,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执行公示制度。1999年以来,通过竞争上岗选拔的副科以上干部近20余名,发展党员23名,公招了14名统计工作人员。实践证明,他们已经成为统计工作的骨干力量。
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干部竞争上岗,人事任免权、审核审批权、资金分配权集体决策;坚持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使用大额资金方面,必须经党组会和局务会研究决定。并以会议纪要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接收群众监督。特别是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从2000年起连续三年被评为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2005年代表丰台区接受了北京市的联合检查。
四、坚持勤政廉政,自觉维护机关良好形象
一是党政一把手做到“五个亲自”,班子成员做到“两个经常”。一把手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检查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亲自主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亲自组织人员监督检查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班子成员经常教育分管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经常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是认真贯彻“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领导班子做好“五个对待”,即对待钱物要不贪不占,对待权利要不谋利,对待名利要淡薄名利,对待人才要任人唯贤,对待纪律要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了“一坚持、二严格、二不准”,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严格执行《统计法》依法行政,严格文明执法;不准参与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不准接受执法对象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