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211.2㎡,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
(五)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办公用房超出771.3㎡(不含公摊,业务用房按照清房办前期认定的118㎡计算),主要原因系前期自查清理中对业务用房标准把握不准确,现列入清理整改范围(详见三整改建议)。
(六)科技局前期与国家统计局兰州市企业调查队协商,该单位原使用的兰州人大培训中心8楼三间办公室共90.6㎡(不含公摊)与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原租赁的市委招待所办公用房共计167.8㎡(不含公摊)进行置换,经协调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使用兰州市知识产权局租赁的市委党校办公用房。
(七)经自查,目前科技局系统使用的办公用房情况为:
科技局机关:编制46人(今年已接收军转干部5名,等待编办核编),实有47人,分配办公楼总建筑面积954.95㎡,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96.9㎡,公摊358.05㎡;
兰州工业研究院:编制75人,实有75人,自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424.59㎡,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82.19㎡,业务用房面积736.77,公摊3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