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群组办发[2014]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大队迅速严格地对照标准排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我大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开展
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是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清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查清底数、注册登记、统一处置等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现象。
二、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徐敏大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徐建宏副大队长,江俊副大队长担任。成员由林志胜、樊水花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清房整改和督查工作。
三、按标落实,勤俭节约
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不搞大拆大改,坚决防止新的浪费。主要领导办公用房超标的,可搬入符合条件的办公用房,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的,可搬入符合条件的办公用房或合并办公,工作人员可集中办公。如要改造办公用房的,制定专项改造方案,报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
四、清理整改方法步骤
清理整改工作按照党支部领导、分级负责,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
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如实填写《常山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表》和《常山县办公用房超标与清退情况统计表》。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坚持“边查边纠、立行立改”,能够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到位,能够马上整改的马上整改落实。X月X日前,自行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任务落实。自行整改结束后,形成清理整改工作总结,并由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
(二)监督检查
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针对办公室上报的情况,以及从其他渠道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组织对清理整改工作的检查核实,对未整改到位的,立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