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抓边查边改,着力为民排忧解难。对自查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做到了有诉必查,有问必复,有偏必纠,有误必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实行“四定”,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目标、定责任领导,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努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一是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和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五准、十五不准”的标准,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改。凡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取消,实现“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重新认定,实现“应保尽保”,保的更准。坚决清理出“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群体保”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二是不断加大各项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制定出台《竹山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和《竹山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加大救助力度。按市政府要求,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400元/月和228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集中供养对象4200元/年、分散供养对象3000元/年。积极争取县政府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分别提高至9447元/年、6900元/年,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600元/月。三是大力实施养老服务项目建设。2016年,省、市下达我县6所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任务,目前,擂鼓、竹坪、得胜、大庙、文峰等5所已全部完工。同时,今年我县选定的10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目前也已完成5所,另外5所正在积极筹建中。四是积极开展农村散居五保危房改造试点。除了通过福利院集中供养解决散居五保危房外,我县通过整合“农房危改、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等项目资金,在双台乡台子村建设集中安置点,解决10户五保危房;在宝丰镇双河村、麻家渡镇黑虎村、双台乡罗家村新建集中安置点,可解决120户分散供养五保危房。
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按照“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必须做到真、准、深、实”的要求,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认真查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