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6月25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小组,并对此次专项活动的前期工作做了相关部署。
2、2016年6月26日~8月15日,财务中心和各子公司财务中心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活动,并对自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出具自查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在此期间,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财务中心和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自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到人。
3、2016年8月16日~20日,自查整改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对财务中心各岗位及子公司财务中心的整改情况以现场检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内部检查和落实。
4、2014年8月31日,出具整改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公司对《自查报告》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包括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一)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1、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际实行定期轮换,会计人员任用实际采取了回避,但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已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规定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每2年轮岗;明确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制度,如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公司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1、会计档案调阅手续未严格按相应规定办理。
整改情况:加强了会计档案调阅的管理,拟订了《会计档案调阅申请单》,会计档案调阅和复印时申请人填制申请单,履行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手续。
(三)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1、未对支票购买、注销进行记录。
整改情况:加强了对票据的管理,出纳已建立支票登记簿,对支票购买、注销进行了登记记录。
(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没有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
整改情况: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追加了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在内的追究责任条款。
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暂无明文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