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按照古交市的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O一O年七月,我镇成立了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八名,设主任一名,总会计一名,审核一名,总出纳一名,会计两名,微机管理员、档案员一名,打字员一名。全镇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按照“一项委托、二级审核、三权不变、四层监督、五个统一”的运行模式。“一项委托”即由村组织将村级财务书面委托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实现规范化管理。“二级审核”即村务监督小组和“三资”服务中心审核。“三权不变”即坚持村级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四层监督”即群众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检查监督。“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程序、统一公开账务、统一档案管理。
二、具体做法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为了更好的行使其职能,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有民主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公开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源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逐步形成事前监督、事中审核、事后把关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有效、规范管理。
1、提取款项需按规定填写提款计划,加盖村委会公章,并附会议记录,须经相关审核人审核,如遇重大项目和大额开支,要报请主要领导把关审核。
2、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真实、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报账员填写“财务支出审批单”,再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加盖理财章,报主任、书记审批同意并签字,由报账员报账,会计人员、总会计、审核员终审后审核记账。
3、村级“三资”公开分为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定期公开为每半年一次,三月十五前公布上年经济活动情况,七月十五前公布本年上半年情况,并且附有审批表及相关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