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八项规定”较好的贯彻落实。
1、加强日常督查。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和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对全院机关各部门及五个人民法庭的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严格上班刷卡制度,今年来监察室对上班刷卡不定时进行了20余次抽查;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对警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三十余次督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四次纪律作风专项督查;认真进行效能建设,扎实开展了8次绩效考核。通过明察暗访,对干警存在的不严格执行上刷卡制度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有效地改进了干警的工作作风,促进了工作效率提高。
2、实行每季度督查制度。今年以来,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和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对全院机关各部门及五个人民法庭全年的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对干警存在的不严格执行上报刷卡制度、食堂就餐有浪费现象、公共卫生还有死角、个别办公室不整洁、个别审判庭灰尘较多等问题进行了四次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
3、实行党组评查,促进规范执法。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一审、二审结束,审判监督庭全面评查完成归档后,院班子成员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案件,对案件质量进行最后的评审,检查案件还有无瑕疵。今年以来共抽平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105件,并将案件中存在的瑕疵等情况如实进行通报,有效的督促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促进了干警的规范执法。
4、强化案件回访。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尤其是“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问题。今年监察部门对前四季度已评查的刑事、民事及执行案件进行了抽查回访,抽查回访134件,回访当事人167人。其中刑事案件10件,回访当事人14人;民商事案件106件,回访当事人142人;执行案件10件,回访当事人10人。没有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
5、严厉查处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和经商营利自查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顶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领导关于公务用车的指示精神,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重点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并于6月30日前完成。发现在车辆管理、使用上存在着有时不按规定停放、个别公车私用的现象。针对自查、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对违反用车规定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在机关效能考核、文明庭室评选中按章扣分,并扣发效能奖;对车辆购置、使用、维修以及停车行为进行规范,进一步严明车辆管理、使用纪律;加强车辆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党组成员、各业务庭负责人为车辆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从我做起,切实按规定使用驾驶车辆。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八小时以外及节假日车辆停放的检查,对发现违规停放的予以通报批评。办公室加强对车辆维修、燃料使用审核把关,较好促进了车辆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