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纠建并举,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对照中央纪委《规定》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深化党务、政务公开
实行重大事项议决制和政务公开、公示制。我局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研讨决定,推进民主决策,保障科学发展,从根本上杜绝了“一言堂”的现象;更新充实了政务公开内容,对水政、渔政收费项目标准、办事流程制作宣传单,公示于展板,针对“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优秀评选”等职工关注的事项及时公示,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不正之风的产生。
二、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强农惠农政策情况
(一)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农业农村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省委“八项民生工程”和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总体战略情况。
1、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程序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招投标要求,按程序做好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针对一些重点项目,局纪检组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水利工程重要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行跟踪监察,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有效遏制水利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针对小流域治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纪检组加强了对其项目比选、招投标的监督力度,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督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了目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局领导想办法,添措施,克服困难,达到了促建共进的作用。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寓监督于服务保障工作之中。特别是加强对救灾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对投入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考评情况。
加强“民生工程”、“惠民行动”——小流域治污工程、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50公里标准化渠系整治等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招投标、比选工程监督,给工程的顺利建设营造了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创新进取的实干氛围。加大执法超前防范力度,签订《工程项目廉政合同》,要求确定的水利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廉政合同》一式四份,对水利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权力运行及时实行约束限制,作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