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软环境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
该项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四、工作创新情况
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法,注重在实践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我县“8.03”地震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局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头,11个部门的30多名党员干部踊跃报名参与,长时间坚持在第一线工作,很多时候加班加点的连夜奋战,真正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得群众和社会的好评,4条相关信息被《曲靖日报》和《曲靖建设》刊载。
该项考核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五、廉洁自律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五必谈一约谈”、“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局党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1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2人次。二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本年度12人次进行报告。三是严格执行《党务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发生公款出国(境)费用。2016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16.5万元,实际支出16.41万元,2016年接待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实际支出数11.95万元。四是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行为和案件。
该项考核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六、责任追究情况
对容易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严加监管、跟踪问效,一旦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将毫不手软的“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年度局内通报了2名公车私驾的违纪人员,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该项考核分值5分,自评分5分。
七、结果运用情况
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该项考核分值5分,自评分5分。
八、自定目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