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的和“三公”经费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的风险,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黄钟镇根据贵局《关于开展乡镇、中小学公务经费和债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即万财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于2012年7月10日召开专题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现将今年1至6月的债务和“三公”经费的支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债务情况
我镇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严重的高额负债,制约了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乡财政困难。截止2011年12月我镇的债务余额为5985万元,2012年1至6月余额为7163万元。新增额1178万元,(分别为:偿还社会借款本金4816万元、利息860万元、行政超支43万元、(其中:场镇总体规划地质灾害评估费3万元、行洪论证费2万元、冉家坝新村征地补偿费4万元、城乡综合治理10.6万元、办公电费及场镇路灯费2万元、信用社贷款利息4万元、弥补日常办公支出17.4万元),支付黄(钟)中(坪)公路“7.17”水毁工程欠款130万元、黄长路(长虹村段)抢险工程53万元、冉家坝新农村建设工程款40万元、吴家沟村级阵地建设12万元,截止2012年6月31日,银行结存109万元(银行实际存款461万元,扣除2011年末记账本金508万元、偿还本息156万后的银行存款余额352万元),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党委政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落实专人,规范管理。由于我镇政府性债务形成时间跨度长、额度大。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始终坚持严格规范管理。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安排落实专人进行债务业务的管理,制定实行票据、款、公章分离的债务管理运行管理机制,杜绝管理漏洞,要求每天扎帐,并做好当天债务的明细账,同时对还款实行提前一个月预定计划,便于安排资金筹措,严格执行新增社会借款按报批程序报批的债务管理规定,坚持借款先申请,同意后再借款还款。单笔还款1万元以上的社会借款支出均实行转账支付,无违规举债行为。
2.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始终充分认识到加强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了债务风险意识,切实推进债务管理,增强公共财政保障力。充分认识到消化乡镇债务是乡镇自身的责任。明确政府是责任主体,各级干部都是具体责任人,做好稳控,确保债务秩序正常义不容辞。通过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债务管理,确保债务运行有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