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订党工委各项规章制度。建区以来,我们加强制度建设,到2004年,先后制订了《区级机关党工委内部管理制度》、《区级机关党委建设制度》、《区级机关党工委加强作风建设措施》等。2005年,我委根据市、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重新修订了党工委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是:机关学习制度、会议会风制度、党建服务制度、档案管理规定、待客用餐规定、调查研究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等7个方面,并汇编成册。
同时,我们还把几年来区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区性制度、规定等收录、汇辑,一并进入台帐。
三、关于服务承诺执行情况
1、对外公开服务承诺。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我委把前2次服务承诺内容进行梳理、归并,最后形成《机关党工委服务承诺》共4条,即分别为机关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改选补选等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服务制;维护和使用好机关“党建网站”等。并通过《无锡市惠山区机关服务承诺汇编》、“惠山区区级机关党建网”等对外公布。
2、服务承诺责任分解。在《无锡市惠山区机关服务承诺汇编》正式发行后,召开了党工委委员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制定了《机关党工委服务承诺责任分解》,对4条服务承诺进行了责任分解。责任分解具体内容包括:(1)细分程序。从收件、办理、办复到归档;(2)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每个程序都明确到科室、个人;(3)办理时间。规定每个程序的办复时间要求。
四、关于效能责任落实情况
1、设立投诉电话。对机关党工委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设立了投诉电话。效能投诉电话在综合科,并明确了专人负责。
2、网上公开投诉办法。我们在“惠山区区级机关党建网”(www.hsjgdgw.gov.cn)的“公告通知”栏中,从今年7月起,滚动播出了投诉办法,包括:信函投诉、电话投诉、上门投诉、邮箱投诉、网站投诉等5种方式。
3、实行效能责任追究。按照《惠山区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实施意见(试行)》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凡有效能投诉的,随时进行查处。至今,未有1起效能投诉和责任追究事项。
五、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1、建立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机制。从2002—2005年,每年开展“千人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区级机关56个部门(单位)分2个序列,年底从思想建设、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5个方面接受社会“亮分”考评。4年来,全区1.2万多名干部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评头论足,并召开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300多次。通过评议活动,梳理汇总基层意见2000多条,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评价权,为机关作风建设“挑刺”“号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