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考评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适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重点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对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提出行使条件,对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实施等,制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
7. 运用科技防控。把“人防”和“技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把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作为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开展风险防控的信息化基础建设。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风险防控的要求定制在电子办公、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等信息系统的程序中,通过系统程序规范相关制度机制的运行,使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固化在电子政务网络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程序控制和痕迹管理,不断完善网上权力运行机制。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8. 实施预警处置。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巡查、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9. 坚持动态管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大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