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中考工作实施细则(6)

珠海中考2018-06-24王新老师

五、成绩复查

(一)7月3日-4日,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登记复查或直接在珠海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zheec.net)上申请,社青类考生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卷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如有更改,由市、区招生考试部门通知有关学校和考生。复查结果无误的,不另行通知。

(三)复查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错分等项目,不涉及对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第八部分录取

2016年中考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结果统一公布。

一、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的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原则上不得退档。

(三)中等职业学校要优先录取参加2016年我市中考的学生。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采用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报市招生办和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核准后,进行补录。

(四)同分处理办法。若招生计划数末几位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即先比较志愿顺序,再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

二、录取办法

(一)各学校要成立录取领导小组,录取新生以考生的电子档案为依据,没有电子档案的不能录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档、接档,不允许在非在库状态下指定接档。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市招生办负责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市招生办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提交的录取名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特长生的录取:按术科成绩划定术科合格线,对已达到术科合格线的特长生,市招生办按特长生招生计划划定文化科分数线(艺术类文化科分数线控制在该校统招线下50分以内,体育类文化科分数线控制在该校统招线下80分以内;市艺术高中的文化科分数线根据其专业特点单独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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