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有关缴存单位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带备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缴存基数明细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数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需要补缴才填报)及附件2和附件3电子表格等文件资料,送我中心归集管理科进行审核,审核后交到相应承办银行办理变更、缴存等手续,由单位自2018年7月起逐月统一汇缴、补缴。
(五)请各有关单位落实专人做好这项工作,并通知下属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逾期办理的责任自负。
(六)业务咨询电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8825695、8181063,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8869021,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8331962。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