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湘潭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一、新开户单位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
(一)申请资料
新开户单位可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tgjj.gov.cn)或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或管理部)领取《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清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专管员核定表》(以下分别简称《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开户汇缴清册》《单位专管员核定表》),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携以下资料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
1、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开户汇缴清册》、《单位专管员核定表》各一份,《开户汇缴清册》需提供电子文档。
3、上一年度会计报表、12月份的职工工资表、劳动工资统计表、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中心或管理部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2、缴存录入、设立帐户:审查无误,经办人录入《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开户汇缴清册》、《单位专管员核定表》,为单位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生成单位公积金帐号、职工公积金帐号,确定单位专管员,打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月明细表》(以下简称《单位职工月明细表》)一式二份,交单位专管员复核,并提供公积金汇缴开户银行、帐号,单位专管员复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返回中心或管理部,作为头次汇缴公积金的缴存资料,一份单位留存。
(三)单位开户须知:
1、新开户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应全部缴纳住房公积金。
2、缴存基数和比例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3、不能新开户的职工类别: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与单位签有住房公积金协议的除外)、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职工、在其它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
二、新开户单位头次汇缴
(一)单位根据《单位职工月明细表》金额及公积金汇缴开户银行、帐号,填写《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专用进帐单》,头次汇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