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2)

住房公积金2018-08-10李一老师

请问缴存基数比例按照什么基准计算?是不是和社会保险的基数一致?

描述请问缴存基数比例按照什么基准计算?是不是和社会保险的基数一致?

答案您好,单位每年的基数调整业务,需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调整基数与比例”的文件通知要求进行调整。2015年调整基数的文件链接如下:http://www.qdgjj.com/index.php?a=index&m=article&id=1486。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2016年调整基数文件尚未公布,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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