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工作调离曲靖市行政区域
调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无调离文件的原件,须让调离单位在调离文件的复印件上加盖行政章。
(十)辞职、解聘
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十一)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凭本人或配偶的有效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可每年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最低生活标准。
2.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凭本人或配偶的有效低保证、大学录取通知书、交费发票或交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可每年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学杂费。
(十二)因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之一发生重大疾病,一年内住院费用总额超过6万元的,提供最近12个月的县级以上医院住院专用收据,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证明,患者的身份证和医保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患者与提取人的关系证明(户口薄、单位或公安机关出具),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可每年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一年住院费的自付部分。如提取人提供住院专用收据为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或医保部门行政公章。
2.因自然灾害(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家庭(含父母及子女家庭),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损毁证明原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关系证明。
(十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提取
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2000元。
(十四)装修提取
1.职工本人或配偶单独(共同)所有的自住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在5年内,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没有为他人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可申请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2.提取金额按照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700元/㎡核算,房屋产权证建面积超过145㎡的,按145㎡封顶计算,即夫妻双方装修提取总额不超过10.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