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务员公积金比例规定,山西省公务员公积金缴纳基数(2)

住房公积金2018-08-11李一老师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实行上下限控制,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在上述范围内应当以偶数分别确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及时将单位和个人比例提高至12%。同一开户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对于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太原市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方式分为柜面方式调整和单位版方式调整两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柜面方式调整需要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并制作《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前台柜面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用户只进行基数调整,可以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直接进行调整,同时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报送至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用户进行比例调整的,只能通过柜面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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