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同意贷款的,借款人携身份证明及借款手续与贷款人签订《广元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人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
5.贷款人发放贷款;
6.借款人按月归还借款。
(二)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装修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2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婚姻证明(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份或个人声明2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情况证明及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清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借款人所装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验退、复印件2份);
(7)房屋装修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8)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原件验退、复印件1份);
(9)装修公司开户行、账户、账号(装修贷款一律转入装修公司账户);
(10)抵押物评估报告(2份);
(11)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