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金额规定(2)

住房公积金2018-08-19王新老师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公有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2、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身份证。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退(离)休证;

2、身份证。

职工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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