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
复印件+盖银行章
任意一样:《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此材料为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时的特需材料,不属于这种情况无需提供。
二手房买卖合同
复印件+盖银行章
原《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原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时的特需材料,不属于这种情况无需提供。
保障房买卖合同
复印件+盖银行章
原《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为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时的特需材料,不属于这种情况无需提供。
房地产证
复印件+盖银行章
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外)。
借款抵押合同
原件+一份复印件
准备: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
贷款支付证明
原件+一份复印件
任意一样:原贷款借款借据/支付凭证
贷款还款证明
原件各一份,至少包括近12期记录
同时准备:原贷款明细+还款计划
抵押相关证明
同时准备:房地产证(复印件)+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
注意:
1.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3.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要在30天以内出具的才算有效。
房产查询证明
原件
同时准备:《房产查询证明》+《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注意: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才算有效,《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查询资料。
还款账户
原件+一份复印件
任意一样:受托银行借记卡/存折
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