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条件不意味放松监管。根据新规定,滁州市将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认真核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该职工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受理办结。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齐后即时受理办结。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