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实施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2)

住房公积金2018-12-10王新老师

(四)关于提取流程

为了进一步提高提取审核效率,中心结合信息化建设情况,根据租住房源不同采取以下流程办理: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支单及本人银行借记卡直接前往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租住商品住房的,一律采用预约提取方式办理。职工可登录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提取预约”窗口,录入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租住地址、职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并预约办理时间及办理网点。中心对职工提交信息核查无误后,职工即可按预约时间至预约网点办理。

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时,材料齐全准予提取的,中心将即时办理并实时将提取金额划转至职工本人银行借记卡;需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中心将于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关于提取监督

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手续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并取消职工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格。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纳入无锡市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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