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即便经过此次升级,公积金制度恐怕还是很难解决穷人补贴富人的这个弊病。公积金制度设立之初,其目的就在于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买房难的问题,通过低额的贷款利息解决购房者的房贷压力,就像《通知》所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在很多城市,公积金确实成为缓解职工购房压力的重要方式:假设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这意味着这对夫妻共能获得总额为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80万在很多城市已经足够买不错的房子了。
不过尽管如此,对于那些中低收入阶层而言,公积金贷款还是杯水车薪。假设一套房子的贷款总额就是80万元,如果贷款年限是30年,那么每个月需要偿还贷款4053.48元;如果贷款年限是20年,那么每个月需要偿还5061.2元;如果贷款年限是15年,那么每个月需要偿还贷款6119.95元。
每月还款4053.48是什么概念?根据上海统计局的数据,2016年全年上海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43851元,折合每个月3654.25元,这意味着每个月的按揭还款支出要远高于个人月收入。更为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在当前收入差距较大的当下中国,平均收入总是略高于中位数收入,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家庭的收入都不足以支付月均还款。而据国家统计局所提供的一组数据是,在2016年,占中国收入前20%的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389元,折合每月4700元。三口之家如果只有两人就业,那么每个月用来偿还公积金贷款也是颇有压力。
由此来看,这个公积金制度可能给更高收入的人所准备,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居民来说是属于可望而不可即。也正是如此,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条例还特意规定当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个人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而在不少地方版的管理办法中,更是作了很多变通,如《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就规定,当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换句话说,占工资总额10%-14%的公积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假设中低收入阶层是通过取现的方式提取公积金,而富裕阶层则是用贷款的方式使用公积金。那么这种做法恰恰验证了此前公众一直存在的存疑,公积金制度是穷人补贴富人。当初建立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职工互助,最后的结果是低收入阶层全都用来补贴高收入阶层,从这个意义而言,无论是中央下文要求各地放松贷款准入门槛还是解决异地贷款难问题,对那些高收入阶层是更方便了,而对低收入阶层的生活改善并没有特别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