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物业服务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附加:单位集资购、建房职工需支取住房公积金,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首先由单位向管理中心写出申请,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集资建房的文件和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复印件,由单位集中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待以后取得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后,由单位在30日内将有关购房证明文件提供给管理中心。已经为职工集资购、建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单位,不得凭以后取得的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再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否则,一经发现,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回提取款项本息。
说明: 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凭证》
注: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可到本单位领取,或在本网站下载,一式三份,一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一份转交经办银行留存;一份退单位留存。
2、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3、《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凭证》可到开户银行柜台领取。
第 三 步: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资料与审核
(一) 审核相关的申请支取资料.
(二) 审批同意后,凭《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或《住房公积金
销户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支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