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原来政策要求职工进行住房消费提取后应在账户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而《规定》中的这一限制不复存在。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账户留存额的限制,旨在尽可能多地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在采访中,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取消了留存额的限制,预计提取率将会有所提高。
此外,原来政策曾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应当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为了让发生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更为便利地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新规中则不再要求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已缴存12个月公积金。
根据《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三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职工如果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每年申请提取一次;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租房提取约占70%
在《规定》中,记者看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可用于租房和重大疾病。
据统计,深圳全市平均每日受理提取人次约6000次,其中以非户籍职工为主的租房提取约占总提取人次70%。从2016年-2016年8月,租房提取金额共92.45亿,占比29.49%。
据该负责人介绍,租房提取方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租金。可提取50%的缴存额。且根据《规定》的第16条第七点,支付房租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仅需要提供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以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即可。
根据《规定》,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其实,早在2016年制定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伊始,便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设置了九类大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截至2016年8月,大病提取共963笔,金额共1484.35万。
在资料提交方面除上述文中所提三项,还应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收费收据或者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患者是职工家庭成员的,应当另行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